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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「春暉志工服務」實施計畫。

說明: 
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24日臺教學(五)字第1070133735C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年度預計召募及培訓具有志願服務熱忱之人員計20名(報名表如計畫附件),倘未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員須先行至「臺北E大」完成線上志工基礎訓練,並於115年6月5日前將報名表寄送教育局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(AL9115@ntpc.gov.tw)彙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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