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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遴薦適當人員參加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(以下簡稱孫運璿基金會)國外考察訪問一案

一.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6月10日新北教人字第1151107927號函辦理。
二.孫運璿基金會為表揚政府部門有重要貢獻之傑出人士,並獎助其赴國外從事考察訪問,請遴薦適當人員,於115年6月22日(星期一)前將推薦書連同相關附件(1式3份)免備文逕寄教育局彙辦,逾期視同無遴薦意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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