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金山區中角國民小學114年度「區域性水域運動體驗推廣活動」 「中角灣衝浪及SUP體驗營」實施計畫
一、 緣起:
108年1月18日新北市侯市長友宜偕同行政院蘇院長貞昌,視察中角灣後共同裁示: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打造中角灣為國際衝浪勝地及衝浪培育基地,利用中角國小作為重點示範學校,建立三級培訓體制,培育衝浪運動人才。投入經費,改善既有場地,強化軟、硬體設施,建置安全且符合使用需求的訓練環境。
新北市衝浪運動教育園區於110年11月13日啟用,園區涵蓋中角灣及中角國小「衝浪學苑」及「陸上衝浪練習場」等專業場地,提供民眾戲水、衝浪或SUP立式划槳的服務,兼具遊憩觀光、運動競賽及選手培訓。希望藉由辦理本活動,讓參與之師生接觸到衝浪及SUP活動,了解水域安全知識,體驗水上運動的樂趣,奠定衝浪運動基礎。
二、 目的:
(一) 熟悉衝浪及SUP的技巧,享受衝浪樂趣。
(二) 啟發學生多元興趣,奠定衝浪運動基礎。
(三) 推展衝浪運動,倍增運動人口。
三、 活動對象:
(一) 新北市各公立國中小3~9年級學生。
(二) 衝浪及SUP各3梯次,每梯次40人,預計參加人數240人。
四、 辦理單位:
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
主辦單位:新北市金山區中角國民小學
五、 辦理日期:(各梯次之日期為暫訂,可能因氣候、浪況予以調整)
活動名稱 梯次 活動日期
SUP立式划槳體驗營 第一梯次 114年7月8日(二)上午
衝浪體驗營 第二梯次 114年7月8日(二)下午
SUP立式划槳體驗營 第三梯次 114年7月10日(四)上午
衝浪體驗營 第四梯次 114年7月10日(四)下午
衝浪體驗營 第五梯次 114年7月15日(二)上午
SUP立式划槳體驗營 第六梯次 114年7月15日(二)下午
六、 活動特色:
中角國小鄰近中角灣,為了讓學生能有更多機會享受水上活動的樂趣,特別聘請專業教練進行衝浪體驗教學活動,讓初學者也能體驗衝浪的樂趣。
七注意事項:
(一) 若參加學員身體有特殊狀況,無法參加游泳、衝浪體驗課程者請事先告知。
(二) 患有心臟病、氣喘等病史,不適宜參加本活動。
(三) 須繳交「學生無動力載具水域活動—學生自我身體狀況檢查表暨家長(監護人)同意書」。
(四) 參加者請裝著泳裝或輕便服裝,攜帶盥洗用具及衣物、防水防曬油、防曬用品、健保卡、輕便雨衣。
(五) 天候炎熱請多備水,以便補充水分。
(六) 若因天候因素更改辦理時間,將事先公布於學校網站或以電話聯絡。
(七) 若經錄取,但因有事不克前來參加,請於活動辦理前一週通知本校。
108年1月18日新北市侯市長友宜偕同行政院蘇院長貞昌,視察中角灣後共同裁示: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打造中角灣為國際衝浪勝地及衝浪培育基地,利用中角國小作為重點示範學校,建立三級培訓體制,培育衝浪運動人才。投入經費,改善既有場地,強化軟、硬體設施,建置安全且符合使用需求的訓練環境。
新北市衝浪運動教育園區於110年11月13日啟用,園區涵蓋中角灣及中角國小「衝浪學苑」及「陸上衝浪練習場」等專業場地,提供民眾戲水、衝浪或SUP立式划槳的服務,兼具遊憩觀光、運動競賽及選手培訓。希望藉由辦理本活動,讓參與之師生接觸到衝浪及SUP活動,了解水域安全知識,體驗水上運動的樂趣,奠定衝浪運動基礎。
二、 目的:
(一) 熟悉衝浪及SUP的技巧,享受衝浪樂趣。
(二) 啟發學生多元興趣,奠定衝浪運動基礎。
(三) 推展衝浪運動,倍增運動人口。
三、 活動對象:
(一) 新北市各公立國中小3~9年級學生。
(二) 衝浪及SUP各3梯次,每梯次40人,預計參加人數240人。
四、 辦理單位:
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
主辦單位:新北市金山區中角國民小學
五、 辦理日期:(各梯次之日期為暫訂,可能因氣候、浪況予以調整)
活動名稱 梯次 活動日期
SUP立式划槳體驗營 第一梯次 114年7月8日(二)上午
衝浪體驗營 第二梯次 114年7月8日(二)下午
SUP立式划槳體驗營 第三梯次 114年7月10日(四)上午
衝浪體驗營 第四梯次 114年7月10日(四)下午
衝浪體驗營 第五梯次 114年7月15日(二)上午
SUP立式划槳體驗營 第六梯次 114年7月15日(二)下午
六、 活動特色:
中角國小鄰近中角灣,為了讓學生能有更多機會享受水上活動的樂趣,特別聘請專業教練進行衝浪體驗教學活動,讓初學者也能體驗衝浪的樂趣。
七注意事項:
(一) 若參加學員身體有特殊狀況,無法參加游泳、衝浪體驗課程者請事先告知。
(二) 患有心臟病、氣喘等病史,不適宜參加本活動。
(三) 須繳交「學生無動力載具水域活動—學生自我身體狀況檢查表暨家長(監護人)同意書」。
(四) 參加者請裝著泳裝或輕便服裝,攜帶盥洗用具及衣物、防水防曬油、防曬用品、健保卡、輕便雨衣。
(五) 天候炎熱請多備水,以便補充水分。
(六) 若因天候因素更改辦理時間,將事先公布於學校網站或以電話聯絡。
(七) 若經錄取,但因有事不克前來參加,請於活動辦理前一週通知本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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