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、自主檢核表、個人及團體推薦表等相關資料各1份,請踴躍推薦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2月17日新北教人字第1142526852號函辦理.
二、旨揭計畫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推薦資格:5年內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且5年內未獲師鐸獎、教育部與所屬機關(構)學校模範公務人員及本計畫獎項表揚者,得為被推薦之對象。
充分發揮教育愛,富有感人之教育事蹟。
盡心盡力為教育永續發展服務,並具有犧牲奉獻或端正教育風氣之特殊事蹟。
其他足為杏壇表率之具體事蹟。
推薦方式及程序:
學校校長及園長部分,由本局推薦後,轉送承辦單位。
學校人員及學校團體部分,應填具推薦表,須經由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提案審議通過薦送(非僅列為會議報告事項),併同檢附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及會議紀錄影本,報送本局審查後,轉送承辦單位。
受推薦者應具推薦表及具體感人事蹟:
每頁大小以A4紙張雙面列印。
加製封面、封底與目錄,並請依序(封面、檢核表、目錄、推薦表、會議紀錄影本、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及封底)裝訂成冊。
內文及相關附件佐證資料至多以15頁(不含封面及封底,未符規定者不予受理)為限。
受推薦人員(團體)所送之資料,不論入選與否,一律不退件,請自留底稿。
各校(園)薦報資料請備妥紙本1式4份及電子光碟1份。
收件日期:自115年1月1日起至同年1月26日止(郵戳為憑,逾時不予受理),以利本局審查彙整。
本活動由國立中興高級中學承辦,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,請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,電話:(049)2332110轉1322,或本局人事室牟玉婷科員,電話:(02)29603456分機2708。
二、旨揭計畫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推薦資格:5年內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且5年內未獲師鐸獎、教育部與所屬機關(構)學校模範公務人員及本計畫獎項表揚者,得為被推薦之對象。
充分發揮教育愛,富有感人之教育事蹟。
盡心盡力為教育永續發展服務,並具有犧牲奉獻或端正教育風氣之特殊事蹟。
其他足為杏壇表率之具體事蹟。
推薦方式及程序:
學校校長及園長部分,由本局推薦後,轉送承辦單位。
學校人員及學校團體部分,應填具推薦表,須經由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提案審議通過薦送(非僅列為會議報告事項),併同檢附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及會議紀錄影本,報送本局審查後,轉送承辦單位。
受推薦者應具推薦表及具體感人事蹟:
每頁大小以A4紙張雙面列印。
加製封面、封底與目錄,並請依序(封面、檢核表、目錄、推薦表、會議紀錄影本、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及封底)裝訂成冊。
內文及相關附件佐證資料至多以15頁(不含封面及封底,未符規定者不予受理)為限。
受推薦人員(團體)所送之資料,不論入選與否,一律不退件,請自留底稿。
各校(園)薦報資料請備妥紙本1式4份及電子光碟1份。
收件日期:自115年1月1日起至同年1月26日止(郵戳為憑,逾時不予受理),以利本局審查彙整。
本活動由國立中興高級中學承辦,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,請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,電話:(049)2332110轉1322,或本局人事室牟玉婷科員,電話:(02)29603456分機2708。
瀏覽數:
::: 新北市金山區中角國民小學 Zhongjiao Elementary School, Jinshan District, New Taipei City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