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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金山區中角國小114學年度畢業生「特殊展能市長獎」評選公告。

一、依據
依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」及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成績評量準則」辦理。

二、評選目的
為公平、公正、公開遴選在校期間於體育、藝能、科學、服務學習、品格表現等方面具有特殊展能與具體優良事蹟之畢業生。

三、參選對象與名額
(一)本校114學年度畢業生。
(二)名額依普通班畢業班級數之三分之一計算(無條件進位)。
(三)已獲「學習卓越市長獎」者,不得重複參選本獎項。

四、申請方式與時程
(一)申請期間:2月23日至3月20日。
(二)由畢業生或家長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。
(三)經畢業班導師初審後,送教務組進行資格複審。

五、審查方式
(一)由本校「特殊展能市長獎審查委員會」進行審查。
(二)審查會議預定於3月25日(星期三)召開。

六、評選重點說明
(一)以競賽表現、社團參與、志工服務及具體優良事蹟為主要評分依據。
(二)競賽表現與社團/志工參與採加權計分。
(三)相關評分標準、加分方式與認定原則,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。

七、同分與遞補原則
如遇同分情形,依競賽層級與名次優先排序;如仍無法區分,則由審查委員會決議。
若獲獎學生同時取得其他市長獎資格,將依規定辦理遞補。

八、其他
未盡事宜或認定疑義,悉由本校特殊展能市長獎審查委員會決議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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